我市为跨省就业脱贫人员发放交通补助
2022-03-25 15:38:31 来源: 许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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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胡晨 通讯员 胡浩)3月21日,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许昌市脱贫人员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实施方案》,拟为实现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员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交通补助。

据了解,此次补助对象为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员(含外出务工时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且须满足以下条件:补助对象为年满16周岁以上脱贫人员,包括外出务工时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补助对象具备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或弱半劳动力,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为准;补助对象在河南省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不含在外上学)。脱贫人员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人员每人每年可申请一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定额1000元。

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人员,需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并提交跨省就业交通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务工证明材料。其中务工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6个月工资单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所在企业在务工地帮缴社保参保证、县级公示等相关务工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经过行政村(社区)公示、乡镇复核、县级公示等环节,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拨付至脱贫人口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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