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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严查骑乘不戴头盔!
2022-04-29 18:42:40 来源: 许昌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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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孙江锋) “下次一定记得,家长、学生都要佩戴头盔出行!”4月28日7时20分,毓秀路前进路交叉口,被交警拦下的市民王女士一个劲儿地跟民警表态。为提高家长和学生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意识,许昌交管部门将对中心城区校园周边道路,集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家长、学生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违法行为结果将向学校通报。

“现在要对你们进行信息登记,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当天早上7时45分,市交通管理支队第二交通大队执勤交警拦下一辆电单车后,示意骑乘人员靠边接受批评教育。

“目前,使用电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给学生佩戴头盔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学生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进一步扩大骑乘人员受伤害的程度。对此,我们交管部门联合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在中心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上,集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市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秩序大队教导员马文峰介绍。

马文峰介绍,此次治理行动将重点整治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正确佩戴头盔;电动车未安装标识牌;电动车闯红灯、逆行;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等4类违法行为。

“处罚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未正确佩戴头盔的学生除了面临批评教育的处罚外,其违法行为还将通报给学校。”马文峰说。

市交通管理支队第二交通大队大队长史斐介绍,毓秀路前进路交叉口附近校园集中,每到上学、放学时段,车多人多,交通潮汐现象非常明显。“交通高峰时期,稍不注意,极易出现剐蹭、摔倒等交通事故,不正确佩戴头盔,容易导致骑乘人员加重伤情。”史斐说。

当天6时50分至8时30分,执勤交警仅在毓秀路前进路交叉口,就查处100余起电动车违法行为,其中以学生乘坐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为主。

据悉,当天全市交管部门共出动交警180名,设置16处执勤卡点,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联合市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的意识。”马文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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