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护航绿水青山
2022-06-09 05:43:50 来源: 许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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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牛丹 田宜诺)6月2日,在许都公园,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魏都区人民法院、建安区人民法院联合许昌市生态环境局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典型案例、讲解法律常识等方式,迎接第51个世界环境日的到来。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自2021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守好生态保护的司法防线。

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复合型、专业技术性等特点,我市两级法院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专业化建设,将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集中归口至环境资源审判庭办理,对重大涉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指定审理,并选任法律基础扎实、调研能力强,且兼具复合审判经验的人员,配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形成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工协作,人员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团队。

在审判中,我市两级法院全面贯彻“绿色审判”司法理念,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等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有机统一。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性基础工程,保护好中线生态环境意义重大。2021年9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司法审判服务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资源保护的意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率先在长葛、禹州设立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和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将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54公里全域纳入司法保护范围,为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提供持续强大的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形成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就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对接协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协调沟通、建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处理的“绿色”通道等九个方面规范衔接内容,协同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实现环境资源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据统计,2021年至今,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1起,发布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10起,判赔环境修复费用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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