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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快讯!我市下半年病退鉴定工作启动
2022-08-02 08:48:16 来源: 许昌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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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确保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社会保障权利,我市将于8月1日起启动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提前退休(退职)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此次病退鉴定的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15日期间的工作日,鉴定范围包括市直及各县(市、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统筹的驻许单位,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提前退休(退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符合鉴定条件的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表、本人要求提前退休(退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书、本人近期同版白底免冠一英寸照片、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与申报疾病相关的原始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诊断材料。

据悉,市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需要鉴定的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市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及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委托存档人员直接到许昌市民之家窗口申报,各县(市、区)职工则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经初审后,符合报名要求的,由县(市、区)人社局统一报送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为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公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选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届时,将通过“许昌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布体检信息,职工根据通知信息领取体检卡后,按照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评审期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从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专家组,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出具评审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并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许昌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许昌12333”微信公众号、“许昌人社”微信公众号、《许昌日报》进行公示。凡被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职工的病退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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