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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速讯:男子酒后意外身亡 同饮者分别给予补偿
2022-09-01 08:54:19 来源: 许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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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少玄)朋友聚餐喝酒时,都说“感情深、一口闷”,殊不知,劝酒不当或未尽到相互关照义务酿成悲剧的“同桌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月30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法院火龙法庭获悉,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聚餐饮酒导致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聚餐共同饮酒者主动给身亡者家属进行补偿。

2021年12月26日17时许,家住禹州市某村的樊某受同村陈某等人邀约,到禹州市顺店镇某饭店喝酒吃饭。当天21时许,陈某等人将醉酒不省人事的樊某抬回家中。不久,樊某的母亲发现樊某没有任何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最终,樊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樊某离异,父亲去世,家中只有年迈的母亲和2个未成年的儿女,是家中的顶梁柱。今年8月1日,樊某的母亲和2个孩子以共同聚餐饮酒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樊某饮酒过量身亡为由,将陈某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此案由禹州市人民法院火龙法庭负责办理,承办法官马会娟查阅卷宗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原委。被告陈某等人对樊某的意外也深感痛惜,但对赔偿金额表示不认可。

为查明案件真相,马会娟认真分析了当日医院抢救记录和公安处警登记,并与原、被告反复进行沟通调解。8月23日,在马会娟主持下,原告与被告方达成调解协议,喝酒组织者陈某给予樊某家属17000元补偿,其余两人分别给予5000元和2000元补偿。

纠纷得到化解,伤痛却永远留在樊家人心中。在此,马会娟提醒广大群众:外出聚餐喝酒时不可贪杯,也不要任性劝酒,更不要酒后驾驶;同饮者一定要看护好醉酒者,否则发生意外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hN_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