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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闻】传递民生温度 兜牢“幸福底线”
2022-12-02 06:01:37 来源: 许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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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本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程海灵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救助工作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措施,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兜牢民生底线。

针对低收入人群,我市持续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措施,在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共享长效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的作用,督促村(社区)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群众救助诉求;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铁脚板”,多渠道排查比对低保、特困、支出型困难人群等低收入人口的生活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并根据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落实住房、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1732人、农村低保对象63004人、城市特困人员1354人、农村特困人员20437人、支出型困难人群等其他低收入人口9553人。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市10.6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235.9万元,为5956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95.3万元。

在基本生活救助方面,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依规单独纳入低保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按照务工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的30%扣减务工成本;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对象,各地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采取灵活方式,经办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市民政局还联合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督促各地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款专用。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支出资金3.6亿元,用于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困难群众救助。

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临时救助发挥着“救急难”和“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市民政局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向其发放一次性临时补助金;对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及时将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的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适当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患新冠肺炎或遭遇重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救助。今年以来,全市共临时救助2085人次,发放救助金278.82万元。我市还按规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为11.3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9.9万元。其中,为6114名新增低保边缘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7万元,切实为困难群众纾困解难。

为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近日,我市还修订印发了《许昌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合并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和流浪乞讨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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